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公布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85号),2010年度余杭区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已经审定,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合格人员(见附件)由考试机构核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有效期到2011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合格人员可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区人才开发中心6号窗口领取。
下载附件:
2010年余杭区全国职称外语合格人员名单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