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
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57号令《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余人[2008]77号《关于在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精神,我区2010年下半年按计划安排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重点是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参加职称评审(含首次确认)、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并通过统一组织的考试。
二、培训科目、方式和安排
2010年下半年,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培训课程仍为《科技与创新》。培训以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要求在下半年完成培训和考核。党校承担的《科技与创新》课程培训,集中培训和统一考试时间为一天,计划安排二期:第一期培训、考试时间为8月28日至29日;第二期培训、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至17日。
三、报名时间和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8月20日(第二期报名9月30日截止)前到区人才开发中心(临平南大街171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上报《余杭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后),同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1张(背面写上名字,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后)、教材和培训考核费用每人60元。有关培训事项可与区人才开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6164564。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既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又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和镇乡、街道要切实重视并认真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等相关工作。
下载附件:
余杭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